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在福州召开
11月6日,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部署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省民族宗教厅领导兰明尚、张东晖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佛教协会主持工作常务副会长普法主持。
会议强调,要坚持中国化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系统推进“解经、讲经、用经”宗教中国化福建实践走深走实;要坚持法治化治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运用宗教事务“人、财、场所、活动、互联网”五方审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规范管理;要坚持人才化效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有效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骨干力量。
会议指出,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界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宗教界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教育活动有序开展、稳妥推进、取得实效,并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落实好全国性宗教团体发出《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宗教界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促进我省宗教健康传承。
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厅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驻会班子成员、在榕副会长、秘书长(总干事)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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