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3期)在福州鼓山开班
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的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每位佛教教职人员5年内必须轮训1次”的要求,省佛教协会分别在福州和三明成功举办了两期“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持续推进我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3期)如期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在福州鼓山顺利开班,来自福州、南平、宁德地区的105名学员参加培训。
省民宗厅宗教一处相关人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省佛教协会主持工作常务副会长、福州鼓山湧泉寺方丈普法法师,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世起法师,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灵耀法师、陈海平等出席开班式。世起法师主持开班式。
☼ 培训班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全体学员将在今明两天时间内,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事务条例>解读》《当前国际形势与大国关系新变化》《道风建设》《僧伽行仪》《佛协工作答问》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
☼ 普法法师代表省佛教协会致开班词
普法法师代表省佛教协会致开班词,法师指出,我会积极举办全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深刻意义,在于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效引导我省佛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的情怀,凝聚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共识,提升正确引领信教群众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起到积极作用。并期望学员能够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举办教职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 培训班开班式
☼ 世起法师主持开班式
☼ 培训班开班式现场
☼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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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福建省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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