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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法师:深学笃行守初心 正风铸魂担使命 ▍等个人·听语堂第68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9日 分享到: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共同倡议》,推动我国佛教中国化向纵深发展,立足新时代宗教工作大局的重大举措。在八闽大地深入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确保福建佛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把握教育活动的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族宗教厅的关心支持下,福建佛教界在规范化建设、文化传承、公益慈善、对台交流和中青年僧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少数寺院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僧人忘记出家初心,存在戒律松弛、追求名利、言行失范等现象;部分寺院商业化状况突出,偏离了佛教教理教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寺院和少部分人身上,但严重侵蚀了佛教的健康肌体,损害了佛教的社会形象,影响了佛教中国化的推进进程。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就是要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宗教和谐稳定,以便更好地发挥佛教的文化纽带作用,凝聚信教群众力量,为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智慧与力量。

 

全省佛教界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认识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从佛教传承的根本维度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务实的行动举措,推动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传承优良传统,

筑牢佛教中国化的福建根基

 

福建佛教的历史,就是一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传播、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与国家命运休戚与共的历史。禅宗五叶,曹洞,云门,法眼均传承自福建。唐朝时,印度密宗法师般若怛罗在福建弘扬密宗、教梵文,其日本弟子圆珍回日本后创立了天台宗寺门派。明末清初,隐元禅师住持福清万福寺,后东渡日本,创立日本黄檗宗。明清以来,大批闽人入台,将佛教传入台湾地区,形成台湾佛教的四大法脉,观音山凌云寺、大湖山法云寺、月眉山灵泉寺、大岗山超峰寺均与福州鼓山涌泉寺有紧密的法缘关系。近代以来,虚云法师在福建高提祖印,重振教风。弘一法师在闽南讲学弘法,倡导“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圆瑛法师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自励,在各地组织领导僧侣救护队,创建难民收容所,将佛教的慈悲精神与爱国情怀紧密结合。历代祖师大德毕生践行的爱国爱教、严持戒律、精进修行、服务社会的精神,是福建佛教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今天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思想资源。“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就是对这些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弘扬。

 

学法规,不仅要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做到爱国与爱教相统一、信仰自由与依法办事相统一。守戒律,就是要传承“严持戒律、清净修行”的传统。戒律是佛教的根本,是僧人修行的准则,也是佛教健康传承的保障。福建佛教历来有严持戒律的传统,闽籍高僧百丈怀海禅师创立“禅门清规”、弘一法师在闽南重振“南山律宗”,都彰显了对戒律的敬畏与坚守。重修为,就是要传承“精进修行、解行相应”的传统。佛教的核心是修行,修行的目的是明心见性、觉悟解脱。福建佛教历来注重“真修实证”,永觉元贤反对“只弄虚头,向古人公案上穿凿”的禅风,主张禅净兼修,进而达到开悟;弘一法师倡导“念佛不忘修行、修行不忘济世”,都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树形象,就是要传承“慈悲济世、服务社会”的传统。佛教的慈悲精神,体现在对众生的关爱、对社会的责任上。福建佛教历来有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要继续发扬慈悲济世的精神,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养老助残、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菩萨愿行,向社会展示佛教的积极形象。

 

聚焦关键环节,

推动教育活动落地见效

 

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关键在落实,核心在实效。全省佛教界要聚焦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座寺院、每一位僧人。

(一)以“学法规”为引领,强化法治思维

要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要建立健全寺院规章制度,将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化为寺院内部的管理规范,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寺院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以“守戒律”为核心,匡正教风学风

戒律是佛教的生命线,教风是佛教的灵魂。要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的戒律教育和教风整顿。各寺院要组织僧人以戒律为鉴,对照戒律要求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反省,查找自身在持戒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寺院要严格执行清规戒律,加强对僧人的日常管理,对违反戒律、言行失范的僧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弘扬优良学风,鼓励僧人深入研究佛教经典,挖掘佛教教义教规中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用正信正行引导信教群众。

 

(三)以“重修为”为基础,提升精神境界

修行是僧人的本分,也是佛教传承的根本。要倡导“真修实证”的修行理念,坚持早晚课诵、出坡坐香、讲经说法等传统修行活动,营造浓厚的修行氛围。要加强佛教教育,提升办学质量,培养一批懂经典、守戒律、爱国爱教的青年僧才。要鼓励僧人开展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深入挖掘福建佛教的历史文化资源,整理出版佛教经典、祖师大德著作和佛教文化研究成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以“树形象”为目标,服务社会发展

佛教的形象,最终要通过实践行动来展现。要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宗旨,整合佛教界的资源力量,建立健全公益慈善长效机制,重点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养老助残、应急救灾等公益活动,打造福建佛教公益慈善品牌。要加强对台佛教交流,充分发挥福建作为台湾佛教祖庭地的优势,以祖庭文化、禅文化等为纽带,深化闽台佛教的交流合作,促进祖国统一,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贡献力量。要加强与其他宗教团体的交流合作,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营造宗教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强化责任担当,

凝聚推动佛教中国化的强大合力

 

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全省佛教界的共同责任。各级佛教团体、各寺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佛教协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全省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市、县(区)佛教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本地寺院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寺院要发挥主体作用,寺院方丈、住持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表率作用。要组织本寺院僧人认真参与教育活动,开展自我检视、自我整改。要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僧人言行举止,营造清净庄严的修行环境。

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新时代赋予佛教界的重大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福建佛教中国化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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